某方面來說,我喜歡台南勝過於台北。
經過幾年的某程度為五斗米折腰, 我發覺對自己傷害最大的是在案子裡不斷變化繪畫的方式。
現在,我似乎是走別人剛開始的路;我是說反而變得不再敏感、 不再直覺、不再會想到一些自己常問自己的問題。
原本,我有個新的計畫,對於明年要做的展。
但是,我發覺我感興趣或是說依舊還是關注的,是關於女性。
不管是女性的傷,或是女性之間一種因為生理而連結的神祕默契。
我都想要放入我的畫面中。
而其實,我想我同時要工作,同時又要做自己的東西, 展覽的時間間距,應該要再拉長。
更何況,有很多時候,我會開始進行一張作品, 是因為腦中忽然浮現了圖像。
而在創作每一張畫,我的構思時間都是需要很久沈澱累積。
接案子將那些需要時間累積的部份更加壓縮,然後製造出來。
有時,我可以很輕易地畫出東西,但是當產出的高潮過了之後, 我就覺得自己很狡獪。
因為熟悉了某種產出的祕密而讓創作變得輕易。
我鄙視也不喜歡這樣的自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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